司机
司机招聘公告
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是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营:城市规划;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电力工程设计、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办公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机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司机岗位,1名。
二、招聘岗位介绍
负责我院一线生产用车相关工作。
三、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职业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保密意识、服务意识,服从工作安排,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善于沟通协调。
3.年龄学历要求:性别为男性,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4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在1990年7月至2001年7月期间出生)。
4.技能要求: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实际驾龄满5年(截至2025年7月);熟悉交通法规,无不良驾车习惯,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需提供交管12123安全驾驶记录)。
5.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染发,无各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无使用精神类药物病史、无驾驶员岗位限制的相关疾病或缺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优先条件:退伍军人、中共党员或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专职司机工作经验者的优先。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以“应聘岗位+姓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bgs@fjplan.net。
3.提交材料:《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需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同面)、驾驶证扫描件、学历证书扫描件、安全驾驶记录、退伍军人证(如有)、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应聘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省规划院办公室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审者将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五、考试要求
考试分为技能考试和面试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技能考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前,对报考时提交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者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退伍军人证等原件进行现场核对。
(一)技能考试
1.考试内容:主要考察驾驶技能、应急处理能力测试等,具体内容现场确定。
2.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合格线:技能考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服务意识、责任心及职业稳定性。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按照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实际参加技能考试的人数不足1:3,则全部进入面试。
六、考察和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1)招聘单位组成2人以上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按照“作风优良、技能过硬、人岗相适”的原则,考察应聘人员的道德品质、能力素养、遵纪守法等情况。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于不能按规定提供考察要求的相关材料或不能按规定配合考察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体检时间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无特殊情况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的,报院党委后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决定递补,则须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考察、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用人员在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进行为期1个月的岗位试用(重点考察驾驶技术、纪律性及工作态度),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岗位待遇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正式聘用者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享受国家法定的公休节假日。
3.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月薪按核定的基本工资发放,正式聘用后工资收入(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与业绩挂钩,具体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4.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统一办理“五险一金”,享受本单位工会会员福利。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院办公室组织实施,院纪委监督。
具体可咨询招考单位,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91-87831770 18960797888。
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025年7月23日